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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研究中心科研奖励与资助办法
2017-05-08 15:43  

                  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研究中心科研奖励与资助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经研究决定对研究中心专兼职研究人员的科研成果实行奖励和资助。奖励和资助办法公布如下:
   
一、奖励范围与额度:

   1、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其所属六个二级学科的学术研究论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含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科研和教学研究论文,3000字以上;

2国家重点级和国家级期刊(以安徽省最新公布的用于评职称的期刊目录为准);每篇分别奖励1000元和500元;

3、发表于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理论版以及经新华文摘转载的上述论文可低于3000字,每篇奖励1000元。

4、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的上述论文3000字以上,每篇奖励10000元。
二、资助范围和额度:

1、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其所属六个二级学科的学术研究专著、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含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科研和教学研究论文;

2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研究(含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专著,正式出版社出版,每部资助3000-5000元。
   
三、奖励的论文的作者单位须注明"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安徽工业大学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研究中心",著作资助须在封面或扉页注明"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安徽工业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研究中心资助出版"字样,否则不予奖励或资助。
   
四、奖励论文登记时须带原件;资助出版须先申请立项,办理资助拨款手续时持出版协议书和书稿。著作出版后,送10册到研究中心归档。
   
五、本办法奖励和资助的成果自200911月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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